为了进一步改革完善交通违法计分制度,公安部修订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并于2022 年 4 月 1 日正式实施。
小E梳理了新管理办法中和广大私家车主相关的、有调整的条款,一起来了解一下。
新规中明确指出,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最低规定时速记3分。
同时超速规定放宽,在高速和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不记分,超速20%-50%记6分,超速50%以上记12分。
另外:针对9座及9座以上的载客车辆以及大型运输车辆,超速50%以上由原来的12分转变成记9分。
按目前高速路段法定120km/h的最高限速值来计算,新规实施之后高速路段最高可行驶143km/h,并且无需记分。
在日常用车和城市驾驶时,也有不少情况容易导致违章,比如不避让校车、违反禁止标线、未正确悬挂号牌、副驾驶或后排乘客未系安全带等情形,这些的记分力度也都有了减轻。 未避让校车从此前的记除6分,降到3分;
违反禁止标线则是从3分调整为1分,驾驶员在路段临时停车上下客或掉头,大大降低了因驾驶失误而产生了违章成本;
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从12分改为3分,比如未按规定使用4颗螺丝固定,避免了分数直接清零的问题出现;
此外,未按规定时间审车和不系安全带的处罚记分也都调整为1分。
对于私家车走高速公路超速10-20%的情况,不同的省、区、直辖市有不同规定。有不罚款的,有罚款的、有罚款但金额不一样的,也有不明确是否罚款的。
广西、广东、陕西、江西、内蒙古、吉林、辽宁、甘肃、浙江 新疆 ①60-80限速超速,罚100 ②80-100限速超速,罚150 ③100以上限速超速罚200
上述数据是小E根据以往各地方的规定汇总的,可能有不完全准确的地方。各位车友有了解各地方对于私家车走高速公路超速10-20%的罚款依据和罚款金额的,可以留言相互交流。
本次记分规则的调整 一次记分的分值档 从12分、6分、3分、2分、1分 将调整为12分、9分、6分、3分、1分
违法记分调整 其中有7项违法行为记12分 车主一定要注意
(滑动查看↓)
一次记9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①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以上未达到100%的;
②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③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
④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⑤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⑥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⑦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一次记6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①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到50%,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以上未达到100%的;
②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20%,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③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④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50%以上的;
⑤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⑥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的;
⑦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
⑧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⑨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⑩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⑪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一次记3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①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到50%的;
②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③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④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⑤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⑥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⑦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⑧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⑨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30%以上未达到50%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⑩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⑪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的;
⑫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⑬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⑭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⑮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一次记1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①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到20%的;
②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
③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④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⑤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⑥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30%的;
⑦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⑧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⑨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⑩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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