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最新明确不同群体医保将有大变化↓↓↓ 8月1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 的指导意见》 哪些群体参保政策得到优化? 医保政策又有哪些调整? 唐哥已经整理好了,一起看看吧~ ↓↓↓ 放宽户籍的限制可以让异地就业、异地务工、异地居住和上学的群众和孩子们更好就地参保,从而更好就地就近就医购药时方便医保报销。
推动落实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会保障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集成化办理,简化手续,优化流程,促进监护人为新生儿在出生当年参保。特大城市、超大城市要切实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推动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在常住地参加居民医保。
鼓励大学生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落实参保相关政策,抓好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扩面工作。
· 超大城市要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医保的户籍限制,做好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工作。· 适应就业形式多样化,研究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方式。 将自愿申请且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结算范围,推动实时结算。推进村卫生室合理配备国家集采药品,方便农村居民就近看病就医,更好推进分级诊疗。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就是指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供家人用,我们把它概括为“家庭共济能参保,帮助老人帮助小”。
文件规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参保费用。其中,近亲属是指《民法典》中规定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如果这些近亲属是参保人,在报销医疗费用时,可使用共济人的个人账户进行结算。
计划两步走,第一步是今年年底之前力争共济范围扩大到省内的跨统筹地区使用,第二步就是明年加快推进跨省共济。当然,要强调的是,家庭共济主要是共济职工个人账户里的钱,不包括统筹基金部分。
连续参保激励,是指自2025年起,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可享受连续参保激励,每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000元,具体标准由各省制定。 如果中断参保,前期连续参保积累的年限自动清零,再参加居民医保时,年限需要重新计算。前期积累的奖励额度继续保留。 基金零报销激励,是指自2025年起,参加居民医保的群众,如果当年没有使用过包括门诊、住院在内的所有医疗费用的医保基金报销,那么可以在下一年度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同样也是每年提高不低于1000元,具体标准由各省制定。 如果当年发生了大病保险报销并使用了奖励额度,那么前期积累的奖励额度就会被清零,下一年度重新开始计算零报销奖励额度。 连续参保激励和基金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额度最高可以达到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20%。
在约束措施方面,《指导意见》设置了“两个等待期”,即固定等待期和变动等待期。《指导意见》明确,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基础上再增加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同时,考虑到参保人的实际情况,允许参保人通过缴费修复变动等待期,缴费参照当年参保地的个人缴费标准,每多缴纳1年的费用可以减少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需要注意的是,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以后的变动等待期不少于3个月,加上原有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则仍需至少等待6个月。待遇等待期间不能享受医保报销。
自从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建立以来,财政补助一直占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入的60%以上,是城乡居民医保筹资的主要来源。
财政补助标准也在持续提高,从2003年制度建立之初的20元,已经提高到2023年的640元,增长了30多倍。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再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年670元,财政投入的总规模也相应增加。 各级财政每年还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并对他们在经过医保报销之后的个人自付费用给予进一步的救助。2019-2023年,中央财政一共下达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507亿元。
· 各级财政持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财政补助力度,医疗救助根据困难程度对困难群众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其中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定额资助低保对象以及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 以低保对象为例,2023年个人缴费380元,医疗救助平均资助超过200元,个人缴费不到180元。 · 指导各地以统筹地区为单位,建立困难群众资助参保台账,依托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加大参保信息的核查比对,确保应保尽保。· 改进征缴方式,对全额资助参保的困难群众免征代缴,定额资助的实行差额征缴,减轻群众缴费负担。 健全医保、民政、财政、农业农村、税务等部门参与的困难群众参保工作协同机制,协同加大参保动员,畅通参保缴费渠道,确保政策宣传到位、资助精准到人。2023年医疗救助共资助8020万困难群众参保,监测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9%以上。 来源:中国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