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医疗保障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省直三行业医疗保障管理部门,省本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方便我省参保人享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政策,经省医保局研究,决定自8月2日起,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由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扩大至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河北省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使用微信公众号登录“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点击进入“个人账户共济”模块,为近亲属办理医保个人账户共济绑定和使用。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近日,唐山市医疗保障局、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通知明确将“取卵术”等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按照乙类管理,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全市统一确定为10%。同时,“宫腔镜辅助操作”“腹腔镜辅助操作”用于取卵术时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时,不设基金起付标准,职工报销比例60%,城乡居民报销比例50%,不占用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额度,计入参保人员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医保基金支付“取卵术”等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时,限门诊使用,且每人每项目终身不超过3次。
来源: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网站、唐山市医疗保障局 |